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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常在廣播或節目的幸福家庭專題上,聽人闡述一種理論。

這個論點是這樣的:

「當一個男人不回家時,代表他覺得家庭沒溫暖,此時身為他的老婆孩子一定要給他更多愛心與耐心。如果惡言相向,只會把他推得更遠,只能用無比的「愛」讓他願意待在家裡。」


如果這個理論的對象改成「孩子or媽媽」,我原則上同意這個理論,
因為我相信「家庭」的重要性與影響力之於這兩者,相對來說是比「爸爸」來得強大的。

當然,這個想法,必須注意到所謂文化社會背景,
我們住在台灣,我自然以台灣的現況來思考。


老實說,我是一個很實際的人,
人家怎麼對我,我就怎麼回報人家。
要我「長期」對一個不理我的人好,在我的想法那只是在複製我們的相處模式而已。

父親角色在家庭中有絕對的優勢,
如果一個在上位的人「不回家」,那這個動作是他「選擇」去做的;
相反,如果一個在下位的人「不回家」,那這個動作通常是他「被迫選擇」的。

這是為什麼「給他溫暖」這個策略對媽媽和小孩通常比較有用,而對爸爸卻沒那麼有用。
因為這個方法對前者來說算是「對症下藥」,對後者來說則是「鼓勵讚揚」。

我完全相信「男人」會離開家裡,可能是覺得待在家裡沒有待在外面來得開心,
但我不認為他們需要的是所謂的「溫暖」,
這個策略我看起來覺得很荒謬,如果家庭的需求是請繼續加強我們的權力結構啊,那就大力推薦他們使用吧。

對於這樣的家庭,
我自己的思考是重點在於「這男人對家庭的意識究竟到什麼程度?」

這個研究讓我遇到很多家庭,
我看到比例太高的「爸爸們」真心相信自己的家庭責任就是「提供金錢」而已,
而且甚至認為「我提供金錢,你們付出情感和做其他事,this is very fair ! 」。

所以當「媽媽們和孩子們」發出抗議時,
爸爸們總會用一種「又來了」的無理取鬧視框來看待這件事。
然後咧,漸漸覺得,老婆和孩子真是煩死了,不如待在外面開心點。

這就是問題的癥結點:

爸爸自認自己的責任領域是家庭外的,媽媽則自認自己的責任領域是家庭內的,
所以當兩者面對家庭衝突時,
媽媽不會輕易離開家庭,而爸爸則會選擇離開這個家。

如果爸爸將家庭責任的認定從「出外賺錢」稍微挪一些到「私領域」中,
即便不喜歡待在家裡,也不會將「出去外面」當成首選的反應。

所以我認為,徹底的改變家事分工才是根本之道。

這裡所指的家事,不是單純洗衣煮飯拖地板那些,還包括照養小孩、安排家庭聚會、情感交流等,
只要是屬於「家庭內」的事情都可以納入其範圍。

我很少看到有家庭主夫,或是平均分攤家事的爸爸會一不高興就丟下家人跑出去玩的,
這個觀念其實主要是在說「家庭勞務有必要被視為正常工作來看待」,
這就像一般來說不會有老闆因為不喜歡待在公司,就一天到晚不來上班一樣。



但是,

大家都是學諮商的,
一定有人問我實務上要怎麼操作啦!
阿我如果知道我家諮就不會被電那麼慘了~


這篇文章的要旨只是想說明我極度不認同這個幸福家庭的教學而已,
實務上,
就由大家共同的腦力激盪吧!
相信也會有人不認同我的想法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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